工作动态
日前,教育部官网发布,根据《教育督导条例》《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(暂行)》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,经各方推荐和审查,拟聘194名第十二届国家督学、154名第十二届特约国家督学。我中心翟海魂教授被续聘为第十二届国家督学。
国家督学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。由具有教育经费保障、教育设施设备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。职责包括:检查国家教育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;指导学校按照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办学;撰写教育督导报告;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;对教育决策提出咨询建议;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交办的其他任务。教育督导工作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、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和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举措。